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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于12月9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查询。如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笔试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 面试时间:2022年1月8-9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须自行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四、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自12月26日起,建议考生尽量避免跨省流动以及到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认真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生考前须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并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对于来自高中风险疫情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一线工作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八闽健康码”为橙码的考生,须于考前3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获取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 配合防疫检查。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八闽健康码”并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属于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五、面试报名及现场确认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付费”三个阶段。
(一) 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将在12月9日开放报名权限,考生须在12月11日17:00前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九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2.集美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及厦门市范围内报考小学学段和中学学段的“语文”“数学”“英语”九个科目考生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3.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4.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5.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现场确认点安排在本校。
6.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
(二)现场确认
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本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属考区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2.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3)由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3.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12月9-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面试确认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八闽健康码”配合防疫检查。现场确认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网上付费
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考区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12月15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19〕62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现场审核及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六、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所属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或未进行现场确认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未参加2021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1年下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五)已参加2021的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2年1月3日-9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2年3月1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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