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成考系统:

关注公众号

服务时间08:00-24:00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免费课程/题库

微信扫一扫

关闭
所在位置:福建成考网 > 地市 > 厦门 > 厦门市教育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系统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分享圈:你录取了吗?>>>
2018-05-21 17:00:50 来源:其它
福建成考视频号
作者:万老师
  【导读】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完善厦门市教职工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有序开展,保障公平分配,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府〔2016〕294号),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和使用管理。各区教育局及各市直属校遵照执行,并依据本细则制定各自单位《公共租赁房管理实施细则》,而后参与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

  第三条 【组织保障】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有序开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教育局成立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

  (一)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市纪委教育工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各区教育局局长,各直属公办中小学校校长。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厦门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决定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项(实施细则等);审核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实施细则。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执行领导小组决定,负责公共租赁住房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批次公共租赁房的审核、分配、后续管理等工作。

  3.人事处:负责申请公共租赁房教职工的资格审查的监督工作。

  4.财务处:负责未分配的公共租赁房的租金上缴及其他经费缴纳管理等财务工作。

  5.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共租赁房管理过程的监督工作。

  6.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所属学校公共租赁房统筹管理工作。

  7.各直属校:负责分配到本校的公共租赁房的配租、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本市公办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在岗教职工或即将到岗教职工;

  2.市直属民办中小学在岗教职工;

  3.接受政府分级管理,被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定为一级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岗教职工;

  4.经厦门市教育局认定的其他优质民办中小学(含国际学校)。

  (二)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校园招聘但尚未到岗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及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高校优秀毕业生;

  4.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师招录考试录取但尚未到岗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5.公办学校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在厦缴交社保 (经市教育局人事处批准外聘的专家除外);

  6.民办学校申请职工应当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合同年限剩余1年以上(含1年),在厦缴交社保3年以上(含3年)。

  第五条 【房源及需求】

  (一)房源信息

  根据安居公司发布的每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市教育局办公系统公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包括坐落、数量、户型、面积、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租金优惠等内容。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应该在学校公示栏发布批次房源租赁信息,并告知租赁事宜。

  (二)需求申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对于每批次房源进行需求申报,分别申报第一需求和第二需求。

  1.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无房证明,若已婚则需提供夫妻双方无房证明;

  (3)聘用合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该批次租赁方案要求的其他材料。

  2.教师提供申报材料齐全的,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应当当场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于3个工作日补齐材料,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放弃本批次申报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应在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工作,并报送市教育局公共租赁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公示

  经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审查合格的每批次名单,在其公示栏公示3天,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接受监督。

  (五)上报

  申报名单经审查和公示后,提交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安居公司。

  第六条 【分配及配租】

  (一)分配

  安居公司下达每批次房源后,市教育局负责将房源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分配到的房源只能作为单位集体宿舍使用,且岛外单位教职工不得申请岛内房源。分配过程采取按比例分配方式,对于该批次每一项目每种房型,根据各单位上报的第一需求及第二需求申请人数量,如各单位填报第一房源需求意向总量大于批次房源数量,则各单位房源租赁数量=各单位房源需求申请数÷各单位的需求申请总数×该批次总房源数;如各单位填报第一房源需求意向总量小于批次房源数量,则可根据各单位第一需求意向全数分配后,将该批次剩余房源按第二需求意向的比例分配,且应遵循申请各单位房源租赁总数不高于该单位房源需求总数的原则。

  (二)配租

  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各单位按各自实施细则进行配租,配租可采用随机分配法或积分分配法,采用何种方式需经学校教代会商议决定。每间居住人数根据房屋家具配置情况进行分配,博士以上(含博士)学历或经市教育局人事处批准外聘的专家若申请岛外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一人配租一间。对于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教师和符合“申请条件”第三点的教师应优先保障。

  1.随机分配法:采用一个号码对应一个租赁指标的摇号方式,随机摇号确定配租对象,具体操作细则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写入各自实施细则。

  2.积分分配法:各单位可根据申请人的工龄、职称等制定积分细则,对所有申请人进行打分排序,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分配房源。积分细则需经学校教代会商议决定,并写入各自实施细则。

  (三)公示

  配租结果在各区教育局及各直属校公示栏公示5天并上报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合同管理】

  (一)合同签订

  1.集体合同签订

  每批次房源确定后,由市教育局与厦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集体租赁合同。

  2.与区教育局及市直属校签订租赁合同

  由市教育局与区教育局及市直属校签订租赁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区属校及市直属校与所属申请教师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房型、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房屋押金、支付方式和租金优惠;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交纳责任;

  (6)使用管理规定及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学校对于房屋的内部管理责任,职工居住信息及变更信息备案要求,配合安居公司的管理工作;

  (9)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二)合同期限

  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且合同期限不得超过集体租赁合同期限,承租教职工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内提交书面续租申请,经学校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续租,按当期租金标准重新签订合同。

  (三)资格放弃

  承租教职工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第八条 【租金】

  (一)缴费

  承租教职工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物业服务费、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公摊水电费另与物业服务企业结算),租金可实行银行代扣,由安居公司统一收取,也可由承租单位统一缴纳。个人代扣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银行办理委托代扣事项,并确保在每季度租金扣缴日前个人指定代扣的卡内有足额款项;承租单位统一缴纳的,承租单位应在租赁合同规定日期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完成租金缴纳。空置房屋的租金由市教育局向安居公司按实补足金额;空置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房屋公共维修金、公摊水电费等由市教育局向物业服务企业按时补足;承租教职工欠缴的租金及水电费等费用由各自学校负责催缴并按规定缴清。确保缴纳的租金金额与集体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租金总额相符。

  (二)租金优惠

  公共租赁房实行租金优惠政策,具体租金优惠政策在每批次租赁方案中明确。

  (三)优惠款返还

  若未发现不符合规定行为的承租教职工,租赁满一个季度,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安居公司将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主动返还上一季度租金优惠款。

  (四)优惠款不予退还的情形

  租赁期间承租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返还租金优惠款:

  1.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未按合同约定缴交租金,催款后仍拒不缴纳的;

  7.未按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

  8.租赁合同约定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租后管理】

  (一)承租教职工信息管理

  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教职工应填写《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入住人员备案登记表》,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一季度《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将全教育系统《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报安居公司备案,并填报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工作变动应配齐相关人员并及时上报。

  (二)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承租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1. 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2. 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3.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 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6. 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经运营企业书面发函催缴后仍拒不交纳的;

  7. 租赁合同约定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行为。

  承租教职工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应以5日为搬迁期,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且不返还优惠租金。搬迁期满不退回公共租赁房的,学校和市、区教育局可依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1.承租教职工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2.租赁期内,承租教职工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

  3.租赁期内,承租人已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工作关系调离所在学校的;

  5.辞职、辞退。

  承租教职工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合同期满之日起5日内自行搬迁。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学校及市、区教育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教职工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四)退回或腾退房源管理

  如在合同期内承租教职工有房源退出需求,可提前3个月向学校提交退房申请,学校审核确认后开具《退房申请核准确认书》,并抄送市教育局和安居公司。承租教职工凭《退房申请核准确认书》前往物业办理相关房屋查验手续,结清房屋所系所有费用。而后物业开具《房屋验收确认单》,承租教职工凭《房屋验收确认单》与市教育局与所属单位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并办理房屋腾退工作。

  退回或者腾退的公共租赁房,由所在学校递补其他符合申请条件承租教职工入住。若一个月内无人递补承租,由市教育局收回统筹分配,市教育局根据需求申报情况通过摇号方式再行分配。

  (五)单位管理责任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应当切实承担起集体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一经查实存在退出和腾退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并督促承租教职工限期搬离,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安居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安居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抽查,一经查实存在应退出和腾退却未退出和腾退的,将根据租赁合同追究承租教职工和所属单位的违约责任。

  (六)违规处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除追究合同违约责任以外,还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1.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

  2. 符合退回管理规定行为之一的;

  3. 应当退回、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腾退的;

  4. 承租教职工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个月,经书面催缴后仍不按时缴纳的。

  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可根据情节轻重扣减绩效工资;

  2.可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可扣减职称评定中师德分数;

  4.可在全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5.形成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师德档案。

  处罚细则由各区教育局和各直属校制定,并写入各单位《实施细则》,处罚条款由教代会投票通过。

  (七)安全管理

  承租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注意人身安全,服从学校时间管理安排,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条 【附则】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如果想获得更多成人高考相关资讯,如成人高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以及报考条件、相关知识,敬请关注福建成考网。如果您还对报考条件或者其他问题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联系福建成考网的在线招生老师。

成人高考院校专业指导专属提升方案

获取方案 OR 点我咨询 点我关注 点我加群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隐私条款》

个人信息授权与保护声明

关闭

鉴于网络的特性,本网站将无可避免地与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互动关系,故特此说明本网站对用户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收集、使用和保护政策,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信息收集范围

我们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仅收集为您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包括:

1、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信息

(1)您在网站上报名填写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包括辅导报名、等网站所有可填写的页面及板块。

(2)您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供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

(3)您在使用网上咨询服务所提供的姓名、电话、住址、微信/QQ、备注等信息。

(4)您参与我们线上活动时填写的调查问卷中可能包含您的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

我们的部分服务可能需要您提供特定的个人敏感信息来实现特定功能。

若您选择不提供该类信息,则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服务中的特定功能,但不影响您使用服务中的其他功能。

若您主动提供您的个人敏感信息,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本政策所述目的和方式来处理您的个人敏感信息。

本次报名数据服务由本网站提供,本网站不承担由于内容的不一致性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报名结果以最终辅导报名系统为准。


信息使用用途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用户的约定,将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用途。若我们超出以下用途使用您的信息,我们将再次向您进行说明,并征得您的同意。

1、通过微信、电话形式建立沟通,向您提供学历咨询服务。

2、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例如,学历途径规划、学历评估等。

3、项目开发和服务优化。例如,通过您的咨询问题及服务过程中您的建议等,优化我们的服务。

4、向您推荐您可能感兴趣的学校、资讯等。

5、学校推荐。例如,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要求以您所具备的条件向您推荐合适的院校。

为了让您有更好的体验、改善我们的服务或经您同意的其他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我们可能将通过某些服务所收集的信息用于我们的其他服务。例如,将您在使用我们某项服务时的信息,用于另一项服务中向您展示个性化的内容或广告、用于用户研究分析与统计等服务。


信息保护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本网站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本网站将使用相应的技术,防止您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本网站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由于您将用户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资料泄露。任何由于计算机问题、黑客政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情况时本网站亦毋需承担任何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

本网站将建立和维持一合理的程序,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性。本网站郑重声明:任何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若您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您对您所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相关疑问时,请通过与我们联系。


适用范围

我们的所有服务均适用本政策。但某些服务有其特定的隐私指引/声明,该特定隐私指引/声明更具体地说明我们在该服务中如何处理您的信息。如本政策与特定服务的隐私指引/声明有不一致之处,请以该特定隐私指引/声明为准。

您必须完全同意以上协议才能使用本网站的在线报名服务。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其它
本文关键词:
本文地址:http://www.fjckw.org/show-64-1619-1.html

福建成考网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教育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429504262@qq.com

上一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厦门市妇联中共厦门市委关工委关于举办首届厦门市“最美家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课程相关图片

2022年成考VIP直播班

讲师:李老师、陈老师、刘老师

特色:名师辅导3阶段系统教学,4项纸质版配套资料赠送,实力考证

立即报名 班级详情>>
新用户注册即送500培训券。 注:1积分=1培训券 立即注册
培训券
课程名称 课程 讲师 查看课程
教你如何零基础通关成人高考 陈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3年成考考前一个月备考规划(下) 陈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3年成考考前一个月备考规划(上) 陈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历史地理》考情分析 张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数学》考情分析 周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英语》考情分析 何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2021年福建成人高考高起点《语文》考情分析 缪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课程相关图片

2022年成考全科精讲班

讲师:李老师、陈老师、刘老师

特色:名师辅导3阶段系统教学,4项纸质版配套资料赠送,实力考证

立即报名 班级详情>>
新用户注册即送500培训券。 注:1积分=1培训券 立即注册
培训券
课程名称 课程 讲师 查看课程
专升本(教育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高起专保障班课程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法学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文史类)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高起专直播班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专升本保障班课程 蒋老师 36课时 查看详情

优质老师授课

专业教学体系

高性价比课程

7天保障畅学无忧

福建成考网选课中心

【成考课程学习中心】

在线模拟答题 我的课程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免费领取说明

1、培训券可兑换一门视频课程。

2、下载注册APP即可获得400培训券,签到、发帖讨论也可获取培训券。

3、鼓励学习,在线学习也可积累培训券。

4、兑换的课程与购买的为相同课程。

5、课程可在APP或者小程序进行学习。

福建成人高考提升便捷服务

【2024年福建录取查询】

距福建成考录取查询:还有

12/02/2024

成绩查询入口 历年分数线汇总

【祝各位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